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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请问你们名下是否有房产需要分割呢?对方名下的银行卡之类你是否知情?你们之间是否有子女抚养问题的争议呢?因为离婚诉讼...
离婚时主要涉及到婚后财产均分孩子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 一房产没有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所以不是你们夫妻财产离婚时无法分割不过有你们出资装修这部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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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的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对生产资料和离婚时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应从有利于生产考虑,予以合理调整或者作价处理。城乡个体经营户的生产资料、合法收入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根据有利于生产、经营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合理分割。借婚姻索取财物,离婚时,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因第三者介入或者喜新厌旧而离婚的,处理财物时,要注意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生女孩或者女方采取节育措施而引起离婚的,分割财产时,要保护妇女、儿童的利益,对女方在住房、生产、生活以及子女抚养教育等方面,应给予照顾。
一般是不可以不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合法收入,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在离婚时进行,不允许在婚姻中进行。但下列两种情况,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可要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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