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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若干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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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监护权,变更孩子的监护权可以由父母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对方同意,可以变更。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直接抚养者有证据证明与孩子一起生活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否则人民法院会支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出现以下法律原因时,可以改变子女抚养关系:1、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的行为,或者与孩子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对方生活,该方有抚养能力的4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夫妻双方可以同意变更子女的监护权。根据有关规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利于子女成长,就应予允许。离婚后,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当向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当向原审法院备案。2).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监护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
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随时发生较大变化,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子女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同住,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具备上述任何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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