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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情况医药费用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与你们个人无关呀。 建议约时间见面详谈...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治疗,尽可能的多住院。因为住院一天的费用对方(实际是保险公司支付)200多元。出院时要要求医生在病历上写明增加营养、出院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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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情况医药费用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与你们个人无关呀。 建议约时间见面详谈。
要看交警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何认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计算非常复杂,计算的项目有住院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数十项,少一项都会影响你主张的数额。还有就是计算标准要看你所在地区的的经济情况的,每个省都不同。另外,你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不同的,还有就是你住院的时间长短也不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治疗。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事故发生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前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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