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可以。绝对控股股东所作决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绝对控股的模式下,绝对控股股东利用控股优势未经合法召开股东(大)会径直作出决议...
不可以。绝对控股股东所作决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在绝对控股的模式下,绝对控股股东利用控股优势未经合法召开股东(大)会径直作出决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股东应当以公司为被告,通知其他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与诉讼。
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理由之一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一)公司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无法通过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存在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占有限公司总资本的50%以上或其持有的股份占有限公司总资本的50%以上。相对控股是指企业所有实收资本中某一经济成分的投资者所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不超过50%%,但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比其他任何经济成分(相对控股)的投资者所占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除本法规定外,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9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1,711人已浏览
6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