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针对宅基地超面积使用,对超出标准但是已经开始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对确认超占的面积进行有偿使用...
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针对宅基地超面积使用,对超出标准但是已经开始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对确认超占的面积进行有偿使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村宅基地的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和农民自主管理。主要是针对宅基地超面积使用,对超出标准但是已经开始建设的农村宅基地,对确认超占的面积进行有偿使用。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建房条件,自愿放弃建房资格或是自愿退出宅基地的给予补偿和奖励。过去自己家翻盖房子,只要不是邻里闹矛盾,村里一般不会干预。虽说比起现在的严格那时候盖房子比较自由,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宅基地确权到户、拆迁补偿等法律规定遇上当时建房的不合规定,损害的还是村民的切身权益。所以期望国家能制定并落实更加尊重村民意愿、维护村民权益的宅基地相关法规,老百姓自己也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保护好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农村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政策,各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具体的补偿办法有地区差异的。例如:四川泸县《宅基地有偿退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城镇有固定住所或愿意进城镇购房,自愿退出原有全部宅基地(含一户多宅)交由集体经济组织统筹使用,且承诺不再回农村建房的。在政府主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对农民原有房屋进行补偿,补偿费归农民所有(补偿标准另行制定),并收回农民农村宅基地。农户享受放弃农村宅基地进城购房补助。同时,根据农民意愿,对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参照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保政策,允许其一次性或分年度购买15年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享受入户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子女入学、再就业培训等政策。
全国各地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知多少?《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或等价置换商品房。但是,由于《实施意见》并未就具体补偿标准作出规定。:06来源:网络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实施意见》首次提出,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或等价置换商品房。但是,由于《实施意见》并未就具体补偿标准作出规定,因此,记者特别选取国内多个已推出具体补偿标准的县市的相关规定,以供读者参考。福建省晋江市可融资:当地银行对权属明确、两证齐全、优质区域的农房,按集体土地(含宅基地)、房屋评估价40%进行抵押融资。2014年1至10月已办理802户,帮助抵押融资50108万元。可置换:宅基地可换货币、安置房、店面、商场、股权、写字楼等。置换补偿标准:征收经批准的集体宅基地,按该宗地所在区域住宅的土地基准地价进行折算,房屋补偿按照房屋重置价及二次装修结合成新率计算补偿。同时,经批准尚未建设的村民宅基地可等面积照顾购买安置房,购买价格按照低于建筑成本价元/平方米计算,对低层房屋还可按照低于建设成本价照顾购买安置房,成绩:2014年1至11月,晋江市实现宅基地有偿退出1595宗,用地面积达30万平方米。重庆市垫江县置换补偿标准:以《房地产权证》为依据,实测房屋和院坝占地面积(扣除本人在新村所占建设用地面积),按12万元/亩补偿。宅基地其他附属用地指未发林权证的农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院林地,按12万元/亩,由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按8:2比例分配。江苏省南京市安置房方式:由区政府在规划集中居住区内建设安置房,宅基地有偿退出申请者自主选择,申请条件可参照当地同期征地房屋拆迁安置条件。货币补偿方式:不符合申购安置房条件或自愿放弃申购的,按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申请者接受补偿后,不再另行安排宅基地和安置房。标准厂房或经营性用房方式:结合村级能力建设和农民安置小区配套商业用房建设等,鼓励申请者以其获得的补偿安置费购置标准厂房、经营性用房,产权和出租收益归该申请者。宅基地退出补偿安置标准:参照当地同期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执行,宅基地产权人不再享有申请取得宅基地的权利。举家进城落户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经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核准,签订退出合同并办理公证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每亩补助价格西安为22万元~25万元,关中其他地区为14万元~16万元,陕南为10万元~12万元,陕北为16万元~18万元。退出的宅基地如何处置:原则上转为耕地,经批准也可以调剂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居民。转为耕地后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可由市、县政府统一使用,也可以在省内进行有偿流转。安徽省宁国市宅基地退出补偿安置标准: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今后不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对于法定范围内的面积,每亩补助4万元~6万元;超出部分,按照每亩2万元至3万元予以补助。自愿退出宅基地但需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在中心村或集镇安排宅基地,新安排的宅基地低于原宅基地面积的,差额面积按照前项标准予以补助。农村村民占有多处宅基地,退出多余宅基地的,每亩补助2万元至3万元。宅基地使用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照2万元~3万元/亩予以补助。《办法》施行前已经退出并复垦为农用地的宅基地,按照1万元/亩予以补助。退出的宅基地如何处置: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后,依旧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原使用人为本村村民的,复垦后的土地优先由其承包经营。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0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