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将单独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产,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明确归女方所有。现在我们夫妻无法再共同生活,决定协议离婚。前面...
协议中有约定的就要根据协议内容来处理,可以通过协商来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通过法律程序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达到法定条件。法定条件如下:1.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无法达成协议的,需要起诉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我们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将单独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夫妻共有房产,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明确归女方所有。现在我们夫妻无法再共同生活,决定协议离婚。前面提及的这套房子,准备约定归男方所有。请问离婚协议直接约定有效吗?是否需要做其他的法律补充措施?答:离婚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约定处分房产条款有效。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争议,离婚当事人最好在离婚登记前到公证处去撤销之前的公证。 1、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事行为意思自治的原则,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该房产处分约定合法有效。 2、但是因为之前已有公证书,公证书的内容与离婚协议意思不一致,需要采取法律措施对公证书的内容相应的调整。 3、公证书的撤销,需要采用撤销公证的行为可以是重新作出一份公证,撤销之前的公证。当然,如果直接卖掉房产将对应所得的款项直接交付给离婚协议约定的所有人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要保留房子,最好还是去公证处重新做一份公证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2、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589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