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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广东梅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广东九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待遇:由单位按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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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注: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不同,同等伤残的职工所能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不一样。广东: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4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计发1个月。北京: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十级5个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十九条(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计发八个月(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九级计发二个月。第五十七条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广东九级伤残的工伤待遇: 1、医疗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 2、停工留薪期待遇:由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于2个月本人工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于8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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