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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按以下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支付优先股股利;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支付普通股股利; (7)转换资本(股本)的普通股利。
为了全面地核算企业利润的形成及分配,企业应当设置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应付利润这些损益类账户。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①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②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费用等。③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④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注意】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应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不影响损益。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此条针对普通合伙企业相比普通合同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规定大致相同,唯一不同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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