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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你们这套房子房产证只登记了你爸爸一个人的名字,则该房产的产权就属于你爸爸妈妈,与其他人无关,不存在遗产继承的问题; 2、你所称的另一...
他爸爸的房产应该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即;你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全部死亡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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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擅自将房产证改为他的名字,如果你父亲没有留有遗嘱,属于法定继承,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平均分配,如果母亲和父母的父母都还在的话,也有继承权。你们有权利去主张自己继承的份额。2、你们可以诉讼,然后根据判决的份额分割遗产,他虽然搬进去了,但是判决生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让他搬出来。3、打官司一个程序大概要3-6个月。
这房子有没有你的份取决于这房子是你爸爸的个人财产还是你爸爸与你妈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屋是你爸爸的婚前个人财产,则只能在你爸爸去世时才发生法定继承的,现在没有你的份额。如果这房子是你爸爸和你妈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则这房子的一半归于你爸爸一半属于你妈妈,在你妈妈去世后发生法定继承,你妈妈的那一半由你妈妈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你作为子女你爸爸作为配偶都有权继承你妈妈的遗产。
本人父亲,已于10年前去世,在天河区遗留一套,未办理遗产继承手续,现房产证仍为父亲姓名,本人一直实际居住和使用,有煤气、水电缴费单据为证,但无迁移户口到此。最近法院下达判决书,此房产由本人及另一亲属共同继承。本人及本人的女儿户口在越秀区,因女儿升中,急需把女儿和本人户口迁移到天河区上述房产,该房产现为空户。由于办理继承重新出具产权为本人的房产证耗时甚久,必定不能及时办理女儿的升中报名手续。法院判决我继承房产的判决书是否可作为"合法的房产证明"以办理户口迁移,如果贵局认为不足为凭,请问有什么依据?另贵局要求必须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在何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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