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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起算到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每件10元。不过,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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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审诉讼费标准:1、案件受理费:(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4)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5)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6)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400元;(7)无财产争议的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8)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9)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10)破产案件,按照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11)两个以上的诉讼请求,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12)财产案件,按下表计算交纳受理费:级数t标的额级距t费率t速算增加额1t不满1000元t0t502t超1000元至5万元t0.04t103t超5万元至10万元t0.03t5104t超10万元至20万元t0.02t15105t超20万元至50万元t0.015t25106t超50万元至100万元t0.01t50107t100万元以上t0.005t10010案件受理费=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1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本院一审判决、裁定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又提出申请再审,本院经审查后决定再审的案件,依照上述收费标准收费。2、申请诉讼保全措施,按下表计算交纳保全费:级数t标的额级距t费率t速算增加额1t不满1000元t0t302t超1000元至10万元t0.01t203t10万元以上t0.005t520申请费=标的额级距×费率+速算增加额3、上诉案件由上诉人向上级法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金额与一审判决书所确定的一审案件受理费(包括本诉、反诉)金额相等。阅读!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房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或金额,实行依率递减的原则计算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是:(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2)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 4%交纳;(3)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4)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案件中实际支出的,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交纳。(2)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或诉讼文书,按实际成本收费。(3)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支出的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4)先予执行中支出的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5)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规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6)人民法院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案件的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其中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因经济上确有困难,无力负担或者暂时无力交纳的,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缓交、减交、免交。
【法律意见】一般50-300元。【法律依据】诉讼法缴纳办法非财产案件标准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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