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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一般分两种情况: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2、...
如果能够偿还完判决书上所欠的欠款,法院就应当立即将被执行人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但是,如果还不够还债的话,法院就不会从不信任的人名单上删除被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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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分为两种情况:1。由于金融机构或个人资金被冻结,法院可以直接将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银行卡的现金转移给债权人或其他机构。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不诚实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予冻结。但它有很大的影响。
没有具体规定,有两种情况: 一、因欠金融机构或个人钱而被冻结!法院可以直接转移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银行卡的现金!向债权人或其他机构支付。 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予冻结。但是影响很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于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明确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操作规程。今后,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将整合到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提供给金融机构等单位,供相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进行衡量和考虑。
不诚实的人主要是因为他们欠金融机构或个人钱。银行直接冻结,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向银行冻结。法院可以直接转移所有进入该人名义的银行卡内的现金,支付给债权人或其他机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查封房产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房产,冻结其他产权期限不得超过2年。法律、司法解释除其他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检查、拘留、冻结期限到期前进行持续检查、拘留、冻结手续,持续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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