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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答:首先,颁发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标志行为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之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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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每年的颜色不同,是为了让交警区别出哪些车没有及时年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颜色分为黄、绿、蓝,每3年循环一次。按照惯例,2011年的标志为黄色,2012年的标志为绿色,2013年的标志为蓝色,以此类推。 由此可以推断,2018年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就是绿色的了。不用等车辆靠近,交警远远的根据颜色,就能大概判断出这辆车有没有在规定的日期年检!只要看到颜色不对,交警一般就会直接拦车了。
通过核发检验合格证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实施严格的管理,保证机动车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防止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接受定期安全技术检验并经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应当发给检验合格证书。对于机动车有不符合技术标准、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等情形的,则不予通过检验。 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在上道路行驶时,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将检验合格证书放置在机动车上,以备随时监督检查。
第1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3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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