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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因为你们双方没有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属于同居行为,分开时,必须全额退还你的彩礼; 2. 3.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婚生子女权利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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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们没有领结婚证,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的,不用离婚,直接分手即可。第二,孩子的抚养原则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由一方抚养,对方按其工资收入的20%到30%按月支付抚养费到孩子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止。第三,符合下列情形彩礼应予返还:一是未登记结婚的;二是虽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生活的;三是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婚姻是以登记为准的,是否办婚礼只是一种习俗,没有法律效力。婚姻自由,如果两个人不能共同生活,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彩礼是离婚诉讼中常遇到的问题,法律对此有原则性的规定,一般没有登记,或者登记了没有同居,或者结婚时间较短,彩礼数额较大,致使一方生活困难的,一般上是要退还的。
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以结婚为前提,既然你们双方并未办理结婚手续,那么原则上彩礼是需要退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您的情形属于第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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