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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学术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1、故意论。刑法学界通说认为,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其具体内容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
关于你问的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怎么判刑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吧。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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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滥用职权情形有: 一、违背法定宗旨 违背法定宗旨是指行政主体因受不当动机和目的支配致使行政行为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它有两个构成要件:主观上,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动机和目的,或虽无恶意,但因疏忽、过于自信等导致行为目的与法定目的不一致;客观上,造成了背离法定目的和利益的结果。 二、不一致的解释和反复无常。 不一致的解释是指行政主体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解释不符合该项立法的精神和价值目的,不符合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 三、行政不作为。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不履行公共义务或拖延履行公共义务。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行为期限,或规定了一定的行为幅度,致使行政主体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而在这种自由裁量范围内,行政主体有不正当的迟延或不作为,这便属于行政滥用职权。 四、不正当的程序。 行政主体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属违法行为,只有在程序领域享有自由裁量权的情况,才会发生不正当的程序。 五、比例失衡。 我国行政法上有个平衡原则,针对的是自由裁量过程中各种利益、价值的权量与平衡。比例失衡具体表现为行政行为显失公正。
关于自首的定义,《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因此,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必须自动投案;第二,你必须如实供述你的罪行。因此,滥用职权犯罪自首的认定是在职务犯罪后,能够主动如实地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即自首。
滥用职权罪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和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8月6日通过的《立案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一般是指以下情形之一:造成1人以上死亡、2人以上重伤或者5人以上轻伤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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