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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 (二)所需资...
《土地登记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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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地证丢失后可以到当地国土所或分局查阅你的原始登记档案,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再到报社办理一个遗失声明就差不多可以了。 1、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2、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3、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4、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1、已经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补办即可,不过一般会先对外刊登遗失启事声明15日,没有异议的直接补发。2、暂未实施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对于还没有进行不动产登记的地区则按照原来的补办程序即可。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通常需要先到当地的国土资源部核对找到土地证的证号或宗地编号,刊报一份遗失声明,然后带上相关资料去市、县国土部门补办即可。注意,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先到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由村委会将材料上交到国土资源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则本人携带地方要求的资料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补办。
土地使用证已经丢失原件的情况,你必须补办新的土地使用证,有使用证才能办理房产证。 而兴建房屋是需要经过土地局和房管局审批的,经过审批后才能盖房,否则属于违章建筑,而审批文件之一就是土地使用证。 所以应当先挂失补办土地使用证原件,然后递交盖房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证。 具体流程和所需文件请咨询房管局和土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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