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则指出,“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利用职务上的...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职务侵占罪,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目的。(1)行为主体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但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一)概念。首先,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其次.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2)行为内容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必须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构成:1.构成要件。二,应认定为贪污罪,根据司法实践,数额较大以5000元至1万元为起点。2.责任要素为故意外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必须直接基于行为人的职责而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也对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予以了明确:“认定是否具有职务上的便利,不能以行为人是正式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为划分标准,而应当从其所在的岗位和所担负的工作上看其有无主管、管理或者经手单位财物的职责。只要经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聘用,并赋予其主管、管理或者经手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是正式工、合同工还是临时工,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所谓主管,一般是指对单位财物有调拨、安排、使用、决定的权力。所谓管理是指具有决定、办理、处置某一事务的权力并由此权力而对人事、财产产生制约和影响。 所谓经手,是指因工作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控制单位的财物,包括因工作需要合法持有单位财物的便利,而不包括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容易接近单位财物等方便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5人已浏览
5,384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8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