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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访纪律(一)人民银行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地方出国(境)招商、融资和企业组织的团组。如地方政府组织综合性考察团邀请我分行行长参加,可报总行...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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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计划,未设董事会的,由经营管理层制订,并经投资人决定后组织实施。
1、企业需用临时工,原则上在城镇招用,其范围、数量、工资额度由企业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领取《招用临时工通知单》。确需从农村招用的,报经省、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发给《临时务工许可证》。 企业招用的临时工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 2、企业招用临时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可申请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必须明确合同期限、工作任务,质量要求、工作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和劳保福利待遇、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事项。劳动合同一式2份,企业和临时工各执1份。
因私事出国(境)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由于私事出国(境)归口管理部门,人事部承担了局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的审批和登记备案工作。 对于涉及管理人员、财产、物品、机要档案等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已移居国(境)外且无配偶的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控制,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出国(境)的人员,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不得批准出国(境)。因私事出国(境)坚持同时审批证件和事项,不单独审批办理证件。不得擅自更改已报批的国家、地区和行程。因私事出国(境)人员在国(境)以外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用)自理,不得接受外商或驻国(境)以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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