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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做假帐,私吞营业款。其行为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较大的,构...
构成诈骗,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3)您因对方的诈骗行为而陷入错误认识,处分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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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无论是否成立公司,挪用公款均不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成立公司后,合伙人擅自挪用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合伙做生意无论是否成立公司,挪用公款均不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成立公司后,合伙人擅自挪用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你所说的这个问题,从法律上讲,我认为诈骗是构不成的。因为他没有欺骗你,最多也只是一种违约。也就是说你付了款,他没有履行交货义务而已。因此是一种民事纠纷,你可以查询这个人的有关基本情况(因为他在建设银行开户肯定是陈东哲本人)后起诉。如果不是他本人,那么这个案子你就可以报警,因为他冒名行为,已存在欺骗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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