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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
失火罪是过失导致火灾或者延误灭火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是不一定是故意的,也可能是无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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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与失火罪的区别:消防责任事故罪是行为人在存在火险隐患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消防监督机构关于采取改正措施的通知,致使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罪是行为人在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 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要是负有防火安全职责的单位负责人员。 2.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行为 3.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后果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等情形。 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消防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失去三年左右自由的徒刑,由于消防对于每个建筑或者居民都是异常重要且不能有任何的妨碍,否则就容易在着火的时候无法及时退出而导致事故的出现,如果确定了妨碍火灾消防的犯罪后所面对的处罚就是要有三年左右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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