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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如何处理公司名下的商标,可以转让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原因转让...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需时长9-12个月产品有效期无限制。 撤销商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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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销的实质性审查时间约为6-8个月,取决于商标局的处理时间。根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注销的过程主要包括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注销其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并返还原《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批准注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注册商标专用权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有效性自商标局收到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按照本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被注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以公告;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或者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重新发放《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办理途径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申请书件的准备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商标注销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2、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3、注销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 4、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5、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人如需受理通知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到申请受理处开具受理通知书。 7、如经审查后申请书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邮寄给商标局。 8、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申请部分注销的,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商标申请成功以后不使用不需要去主动注销的。商标注册后十年有效期过后,并未续展会被自动注销;注册后三年不用会被撤销。因为法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商标,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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