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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的户口:只能迁入,不能重新申报,并且当事人(配偶)要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 2、新生儿(孩子...
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孩子的户口可以在当事人办理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至父亲的户口所在地落户; 2、户口本改名字需要征得双方监护人及孩子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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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有条件:只有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能提供迁移户口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如房屋产权登记证等)的前提下,可以迁移户口。一,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孩子随迁的,需要填写随迁单):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交验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很简单主要的是新婚妻子有指标接纳你和你儿子,第二个你前妻是否同意孩子跟你户口一起,第三如果上述都不是问题那你可以准备资料,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婚姻证明,小孩子要准生证,户口本,身份证这些都是必要的,提交给要落户的辖区居委会、派出所、计生办、公安局,合格发放准迁证,回到原籍地提供准迁证到户籍科办理迁户手续
对于离婚时6岁的孩子的抚养问题,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的户口登记在哪方名下并不影响孩子由谁直接抚养。可在确定抚养问题后进行户口迁移。本案中,若孩子一直与男方父母生活在一起且男方及父母对孩子一直照顾的很周到,同时男方有能力直接抚养孩子,则还是有较大的希望争取到孩子直接由自己抚养的。即使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女方仍应该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协商同意女方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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