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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1、离婚证一般是在民政局领取的。 2、领取离婚证必须到离婚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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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包括结婚和离婚)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要在辽宁省沈阳市办理离婚证,应该去辽宁省沈阳市所属的区、县民政部门或者夫或妻住所地所属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1、如果协议离婚,只能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如果诉讼,离婚需要有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只是户籍证明,不是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管辖,若对方住所地在老家安徽,你应在安徽起诉。若对方离开安徽,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在沈阳,则在沈阳起诉。如果你们双方离开住所地安徽超过一年,对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你起诉时居住地的沈阳某法院管辖。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包括结婚和离婚)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要在黑龙江北安市办理离婚证,应该去黑龙江省北安市的民政部门或者夫或妻住所地所属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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