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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如:当事人的信用度良好、容貌无较大差异、户籍地是居住地的异地身份证受理城市、省份之一等)的前提下,可以的: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如江苏籍的身份证等),但是以下人员的身份证,异地不予受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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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的,公民在外省的,如果当地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公民可以到当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所以,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在当地能否补办身份证。相关规定:《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三)工作目标。大力推进人口信息管理技术创新,拓展人口信息系统应用,依托部级人口管理业务支撑信息平台、全国居民身份证信息数据库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快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逐步实现居民身份证办理经济便利、使用高效安全。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3、提高异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目前不能。到2017年7月就可以了。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7年7月将在全国全面实施。据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1:提交材料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在办理点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2:拍照按指纹(1)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录取指纹(2)部分城市可接受自带两张符合标准的照片,交由工作人员扫描无需再拍照,若有此项需要请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自带照片标准如下3:签字取凭证在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工作人员会告知身份证领取时间4:领取身份证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如本人无法前往受理点领取,具体代领、邮寄服务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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