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逮捕三年不判几乎不会发生,公、检、法办案都是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使有补充侦查也要不了三年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
最多可减刑二个月。根据《刑法》规定,如果判决生效后余刑不满三个月份的,由看守所负责执行刑罚。所以,如果被判刑4个月,留看守所增刑的,应该是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看守所关半年除非没有证据或者不构成犯罪才可能不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一般的会在7年以上到十五年,具体量刑还要进一步详细了解案情,看认罪态度、情节轻重,调查与核实相关证据、事实后,才好分析。
在被判刑之前,根据《看守所条例》,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情况和劳动教育。看守所可以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看守所条例》明确规定,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格警示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护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犯人。具体教育管理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看守所应当对人犯进行法制、道德、必要形势和劳动教育。第三十四条看守所可以在保证安全、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前提下,组织犯人进行适当的劳动。人犯的劳动收入和支出应当建立账户,并办理严格手续。第三十五条人犯在被羁押期间,遵守监视,表现良好的,应当予以表扬和鼓励;有立功表现的,应当报请办案机关依法从宽处理。第三十六条看守所可以对违反监视的犯人进行警告或者训诫;情节严重,教育不变的,可以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经看守所所长批准禁止。第三十七条人犯在拘留期间犯罪的,看守所应当及时通知办案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9人已浏览
1,171人已浏览
2,751人已浏览
5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