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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年5月9日起施行)第1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
资产重组内容:一、在中国收购并购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的股权或资产,并购其他企业,或者采用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本文采用的并购概念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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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整有效的债务重组方案应至少具备以下内容: 1、债务结构的调整:缓解短期负担,来做不良资产的处置和盘活工作。 2、经营结构的调整:为更加顺利地调整经营结构,这一过程常常还伴随着管理层甚至股权的调整。
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一、工资总额的组成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对已做的工作按工资标准支付的计时工资; 2、对已做的工作按计件单件(包括累进制的累进单价)支付的计件工资; 3、由于工作条件变更(原材料不符合要求、加工过程复杂、工具和设备不良等)而发给计件工人的工资津贴; 4、计件工人从事低于其技术等级的工作未达到原工资率的工资补贴; 5、包工工资; 6、不采用上列工资制度,而用营业提成办法所支付的报酬; 7、各种经常性的奖金(如完成与超额完成计划、节约原材料、燃料、电力、提高质量及无事故等奖金); 8、加班加点津贴(包括节日、假日加班); 9、夜班津贴; 10、非因工人过失而产生废品时的工资; 11、非因工人过失而机器设备停工时间的工资; 12、由于工作条件困难(工作有害健康、繁重、危险等)而发给的津贴; 13、节日值班津贴; 14、技术津贴; 15、支给兼任工长(班组长)者的津贴; 16、支给生产中教学徒者的津贴; 17、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18、地区津贴; 19、在工作中女工哺育婴儿时间的工资; 20、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的工资; 21、未成年工优待工作时间的工资; 22、职工调动期间的工资; 23、定期休假的工资; 24、支给派出学习但仍算本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的工资; 25、其他工资性质的津贴(如伙食津贴、房贴、水电贴、煤贴等); 26、解雇金。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下列各项: 1、支付给创造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各种模范等一次性的奖金; 2、工资附加费、国家机关、团体的福利费。但由工资附加费开支的工会、劳保、福利、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应分别包括在支付单位的工资总额内;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如特殊工作服、口罩、手套、解毒剂、通风设备及各种安全设备支出); 4、出差费; 5、调动工作的旅费与调动工作地区的安家费; 6、实习学生的津贴。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商标权内容有哪些?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三、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四、续展权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五、标示权 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六、禁止权 商标禁止权是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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