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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了结婚酒席且同居了不算是结婚。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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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形成夫妻的法律关系。然而男方结婚时,办了酒席却没有领结婚证,算结婚吗?如果一方再跟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罪?就上述问题,ask.com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网友A咨询:我和小红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但是办过酒席,然后生下一个孩子。然而没过多久,我就和现在的老婆小华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了。请问,我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1、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算结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男方双方要求结婚的,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的,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网友A和小红办过酒席,没有领结婚证,没有确定夫妻关系,不算结婚。而网友A和小华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确立夫妻关系。 2、网友A的行为有没有涉嫌重婚罪? 网友A与小红没有登记,但是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后面和小华登记结婚的,属于先事实婚后法律婚类型,网友A的行为涉嫌重婚罪。 3、网友A对小红生下的孩子,有没有责任? 网友A和小红生下一个孩子,建议双方协商一下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诉处理。这是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如果网友A没有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网友B咨询:我和现任女友小丽同居很久了,然后女友怀孕了,我就想着结婚了。后来,发现她是已经结婚的。请问,我要不要负什么责任? 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那么小丽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网友B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涉嫌重婚罪。如果网友B明知小丽有配偶了,还要和她结婚的,那么网友B也涉嫌重婚罪,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办了酒席,没有领结婚证,如果要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补办结婚登记。不补办结婚证,那么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承认,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即使办了酒席,但双方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如果当事人只是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办了酒席,但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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