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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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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立即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委托时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3天内发行鉴定文件。受伤复杂,没有立即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托日起7天内提出鉴定意见,发行鉴定文件。影响组织、器官功能和伤口复杂,暂时难以鉴定的,伤口稳定后立即提出鉴定意见,发行鉴定文件。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你好向办案机关申请伤情鉴定,由派出所开具鉴定函,由当事人自己去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一般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结果构成轻伤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构成重伤的: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伤情鉴定不构成轻伤,则加害人不承担刑事责任,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构成伤残的,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可起诉加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明细与受害人年龄、户口性质等作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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