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职工符合病退申请条件的,可以依法办理病退,办理病退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职工身份证; ②个人档案; ③退休审批表;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
保险理赔需要的材料根据险种不同有所区别。如人身保险,需要提供理赔申请书,保险合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保险金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提供医疗机构的相关病历资料给用人单位,告知需要请病假,并按公司规定的流程请假即可。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严重疾病医疗保险处理材料:1、职工医疗保险卡、严重疾病医疗保险支付卡;2、严重疾病医疗费用协调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加盖公章);3、出院诊断证明(紧急救援应出具紧急救援诊断证明)、严重疾病协调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费用专用收据和住院费用结算表(住院报销证明);4、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应出具审批表;5、门诊患者应出具诊断证明、严重疾病协调处方和北京门诊收费专用收据;6、转移治疗应提供医院严重疾病协调办公室出具的转移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