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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鉴定后,一般5个工作日对方不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您就可以到交通部门领取车辆。与对方是否在认定书上签字,是否申请复核没有关系。法律依据...
到时间自然可以提车。 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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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取车,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事故是在湖南-常德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你所陈述的责任划分情况是事故认定书中所写的吗?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因收集证据需要对车辆进行扣押的,最长的扣押期限为六十天。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以及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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