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续签的,有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至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那么根据你工作期限,合同2年五个月才到期,那么就是做了3年零7个月。根据劳动法规定,低6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高于6个月至1年的,补偿1个月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员工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大部分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满到期后,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除非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或者工伤治疗行为尚未终结,病假医疗期未满时,那么,用人单位是有权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但考虑到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重新就业的话,需要一段时间的缓冲,也考虑到劳动者在职期间对单位所做的贡献。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应支付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的工资比本地区上年度工作人员的月平均工资高3倍,按3倍计算,同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由此我们可知,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还有权不续约的,但应该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劳动者经常碰的到问题,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不错吗?如何补偿?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事实证明,我所代理的一些劳动案件,也是根据第二种观点进行裁判的。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