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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很多...
房子婚前财产加了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房产时,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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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1、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房产证上有其他第三人的名字,需要对房产的所有权及份额进行确认,一般是进行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的诉讼,查明、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后,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需要另诉,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 2、另外在婚前双方就已全额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此时因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对房屋是按份共有关系。因此,就应该按照各自的出资额确定占产权的份额比例。3、若共同购买房屋的二人结婚后再离婚,按照二人已经确定的比例分割,他们分割的不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而是二人婚前按份共有的财产。
房产证加名后,离婚时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1、首先要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房产证上有其他第三人的名字,需要对房产的所有权及份额进行确认,一般是进行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的诉讼,查明、确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后,再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需要另诉,在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 2、另外在婚前双方就已全额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此时因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前财产,双方对房屋是按份共有关系。因此,就应该按照各自的出资额确定占产权的份额比例。3、若共同购买房屋的二人结婚后再离婚,按照二人已经确定的比例分割,他们分割的不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而是二人婚前按份共有的财产。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离婚房产分割,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可以根据房屋购置资金的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的比例来考量其分割原则。 (1)一方婚前购房时交纳的首付款以及其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该部分系不动产的自然增值,并非投资收益,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不仅应当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还应该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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