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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
可以,用人单位不得让孕妇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孕妇禁忌劳动,不得给怀孕7个月以上的孕妇延长上班时间,安排夜班。女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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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的,不能据此无故不上班,否则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2、怀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需要请长假在家休息”的性质属于请事假。事假的,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不批准的则必须坚持上班。事假没有工资。 3、怀孕后因出现病理性问题的,须凭“建卡”医院的医生诊断和病假证明请病假,病假的,按病假工资支付。 4、正常产假为98天,产前可以使用15天,其余在生育后使用。产假期间享受社保的“生育补贴”,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生育补贴低于工资标准的,则由单位补差价。
怀孕期间的孕妇是可以判刑的,但是怀孕的孕妇不适用死刑。 除了孕妇外,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超过75周岁的老人,都不适用死刑。另外,对于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刑罚也只是被判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孕妇应当宣告缓刑。同样,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超过75周岁的老人,也应当宣告缓刑。
怀孕期间多次不上班,无故旷工的,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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