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一般资金冻结是从购房者报名开始直到楼盘摇号结束资金冻结的期限会由开发商统一进行解冻,如果提前解冻的话,银行会告知开发商,那么购房者将会失...
1、法院冻结工资卡,并扣划资金不需要通知持卡人。在扣划完成后,能够通知的,应当通知持卡人, 2、法院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由此可见,非法集资获得的利息可以折扣本金。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项还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集资参与者收回本金或获得回报后重复投资的金额不予扣除,但可视为量刑情节。
非法集资的资金所得。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以吸收资金向集资参与者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代理费、利益费、反点费、佣金、佣金等支付给帮助吸收资金的人的费用,应当依法追回。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但是本金已经返还的,应当依法追回支付的回报。
未经法院同意的,不得擅自处分股权,包括转让、赠与、退股等。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10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对股权、投资收益冻结和执行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操作办法:一、明确工商部门协助事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人民法院办理以下事项: (1)查询有关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对外投资,以及受处罚等情况及原始资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公示的信息除外); (2)对冻结、解除冻结被执行人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进行公示; (3)因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被执行人股权,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二、冻结股权及投资的程序:人民法院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时,应当向被执行人及其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所在市场主体送达冻结裁定,并要求工商部门协助公示。工商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冻结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申请人申请续行冻结的,续冻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但没有次数限制。三、有效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认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多家法院要求冻结同一股权、其他投资权益的情况下,应当将所有冻结要求全部公示。首先送达协助公示通知书的执行法院的冻结为生效冻结。送达在后的冻结为轮候冻结。有效的冻结解除的,轮候的冻结中,送达在先的自动生效。有效的冻结期满,人民法院未办理续行冻结的,冻结的效力消灭。按照前款办理了续行冻结的,冻结效力延续,优先于轮候冻结。四、股权强制转让的程序: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完成变价等程序后,应当向受让人、被执行人或者其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所在市场主体送达转让裁定,要求工商部门协助公示并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工商部门收到人民法院相关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业务系统中办理。五、股权强制转让的审查: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被执行人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时,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东资格、持股比例等有特殊规定的,人民法院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前,应当进行审查,并确认该公司股东变更符合公司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六、工商免责、法院不受理:工商部门对按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当事人、案外人对工商部门协助执行的行为不服,提出异议或者行政复议的,工商部门不予受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6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807人已浏览
1,3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