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什么地区?积极收集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
1、可以诉讼离婚;2、您可以整理起诉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并提供对方在国外地址,受诉法院将需送达的法律文书呈递最高人民法院,由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不清楚你丈夫是否也长居国外。如果只有你在国外,你丈夫在国内的话,你丈夫户口所在地桂林法院有权管辖,如果你丈夫并不在桂林住而是有其他经常居住地的话,可以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当然,前面的前提是你丈夫在国内。如果你们双方都不在国内的话,婚姻登记地的法院和你在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均可以管辖 关于你是否必须回国的问题,离婚诉讼原则上都是要本人亲自参加开庭的;《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原则上你应当出庭,当然由于你身居国外,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因为某些情况并不了解,管辖法院也不确定,所以无法告知你选择哪里的律师更好。
可先与女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针对性解答:您好,您可以与丈夫协议离婚,那就必须到夫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到场。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结婚证;(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4)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具体材料可以电话咨询你们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协议不成,您可以被告所在地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所在地即您丈夫的户籍所在地或长久居住地。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您就需要多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对方长期吸毒,那么您可以收集派出所的相关处罚,照片录像或者报警等。有家暴情形,可以收集报警记录、医院伤情病历、村居委会的调解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收集在外的租赁协议、物管证明、社区证明、证人证言等。 若您证据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而且您们夫妻关系持续时间长,第一次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您可以在判决后6个月再次起诉。 以下情形,法院一般会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了:(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5)被告失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