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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没有按时交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取消合同,退还购房款和利息,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您的损失。当时的合同是如何规定的?是否约...
1,合同尚未签订你们第一笔付款可以认定为交付定金,对方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否则视为违约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当时未签订合同,合同尚未成立何来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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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交首付款不构成违约,因为对方交付的房屋有问题达不成合同目的,并且你们也给对方发函,对方也有所回复,双方约定新内容,所以你们是不成违约的;其次,对方不能无故涨价,它属于违约行为,合同对约定的义务双方都应该遵守,对方不能随便涨价;最后,长时间拖下去对你们没有任何好处,建议尽快处理,委托律师给对方发律师函或者起诉对方,如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是专业的房产律师团。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要看你们缴纳定制金的时候,签订的订购协议、是否具备买卖合同的各项实质条件,如果全部具备,就属于买卖合同而不是预售合同,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无效的合同,就不存在定金等违约责任,以各种名目收取的定金、认购金、诚意金等本质上都属于预付款,预付款就可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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