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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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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换句话说,不同用途土地被征收所给的土地补偿费用都是不一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政策可能也会改变,每个地方的征收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异,所以建议大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果是苗圃是按亩计算的,要是大树是按株计算的,如果是特大风景或盆景树可以按评估价协商。每个地区都有征地拆迁文件,到网上可以查到。 2、国家对农作物赔偿没有赔付标准,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3、对补偿价格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你们的权益。
1、74000西外环路-潍昌路-长松路-老宝通街-新宝通街-机场路-南屯村村界-胶济铁路支线-潍州路-凤凰大街-坊子区界-虞河-崇文街-凤山路-胶济铁路-潍安路-济青高速封闭区域内。 2、74000西至霞飞路、东至浞河路、南至泰祥街、北至运河街。 3、74000东至凤山路、南至七马路、西至潍洲路、北至胶济铁路(以及延长线)范围内的土地。 4、60000北至海源街、南至广场前街、东至大海路、西至禄海路范围内的土地。 5、村、北张氏村西村界。(扣除Ⅰ-2区片范围) 6、60000西至彩虹路,南至新宝通街,北至济青高速公路,东至西外环-潍昌路-长松路-老宝通街-新宝通街。 7、60000南至胶济铁路、西至潍安路、东至高二路、北至济青高速公路范围内的土地。 8、60000西至潍州路、南至潍胶路、东至潍安路、北至胶济铁路-凤山路-崇文街-虞河-坊子区区界-凤凰大街。 9、54000北至工业路、南至海港街、东至榆园路、西至太平路范围内除Ⅱ-1区片以外的土地。 1 0、54000北环街-大莱龙铁路-海港路东120米-渤海大街-向阳路-幸福路-海港支路-蔡林街北340米-向阳路围成的区域。 1 1、54000北至北外环路、南至济青高速公路、东至寒亭区与奎文区行政界线-南张氏村、北张氏村西村界、西至白浪河范围内的土地。 1 2、48000除 1、 2、 3、 4、5区片以外的区域范围内的土地。 1 3、38000黄旗堡镇、赵戈镇。 1 4、35000除 1、 2、区片以外的滨海经济开发区其它区域的土地。 1 5、32000太保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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