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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必须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自愿原则;民主说服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其他。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调解协议达成的,应当制定调解协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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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原则、仲裁独立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劳动仲裁的基本原则: 第一、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 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以协议方式自主决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当事人对审理案件的仲裁员有权自愿选择;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事项。 第二、实行仲裁的独立性原则。 仲裁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从机构的独立性保证仲裁的公正性;仲裁员办案的独立性,仲裁庭对案件的裁决是独立作出的,无须获得任何机关的批准,仲裁庭作出的生效裁决,任何机关不得非法撤销。 第三、实行一栽终局的原则。 所谓一裁终局,也就是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民主说服原则调解劳动争议时,主要依照法律法规,运用民主讨论和说服教育的方法,摆脱事实,讲道理,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双方认识一致的前提下,动员其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坚持这一原则,我们应该反对强迫命令和压制权力的做法。2、自愿原则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或者协商解决。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按照法律、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不成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愿向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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