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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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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是有错的。乡镇选举和被选举,不在于“三胎以上有无竞选资格”,而在于被选举人是否具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规定,党员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除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作以下处理:1、五年内取消其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不得入党入团;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取消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资格。2、违法超生的,党员开除党籍,公职人员开除公职,党代表撤销党代表资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按规定程序予以罢免。3、不得评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影响较大的先进和荣誉称号。再有,如果按原生育政策违法生育第二胎,那怕是多胞胎(同一胎生下两个及以上的孩子),均按“多生一胎”处理。
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XXX 2015年12月27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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