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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首先,犯罪和违法行为不是一个意思。犯罪是必须触犯《刑法》的行为,而违法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吸毒在我国《刑法》中没有相应罪名,但在我国的...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对于骚扰罪的规定,仅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于行为人的骚扰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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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 性骚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 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 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异性脸部、乳房、腿部、臀部、阴部等性敏感部位; 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 广义的性骚扰并不限于异性间,对象亦不单指妇女而言;同性间亦可构成性骚扰。
打骚扰电话的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 隐私权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以电话或者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所以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
性骚扰,原则上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性骚扰是一种不法的行为,依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尚不构成犯罪。所谓性骚扰,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通常是加害者肢体碰触受害者性别特征部位,妨碍受害者行为自由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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