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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说,这种情形下,该...
答: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已子女名下,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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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说,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个人房产。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所以说,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的,属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则属于个人房产。
民法典颁布后,总结父母出资买房有两点:一是房子是婚前买的,只要不加对方名字,房子就是自己孩子的个人财产;第二,房子是婚后买的。如果没有协议,不管是否只写孩子的名字,房子都有对方的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出资应当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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