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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
估计10万左右。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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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以医疗票据为准;⑵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企业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一般是12--40元)×70%;⑶护理费:医院证明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的日薪;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2009年2580元)×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2009年2580元)×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⑻后续治疗费:必须是确定的、必须的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市劳动局的标准,适用国产普通标准;⑽交通费:以交通费发票为准;⑾外地治疗的食宿费:如果病情发展必须到外地治疗。
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伤害,工伤和其他伤害鉴定标准、法律程序、赔偿标准都不一样。如果属于工伤,如果有骨折的情况,是能够达到伤残等级的。建议你走正常工伤索赔程序,到时候提起劳动仲裁,老板可能就会主动和你商量赔钱的事情了,工伤的话,需要先认定工伤(时限从受伤之日起最长一年内),工伤认定出来以后,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就可以协商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相关费用了,赔偿项目八九项,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具体赔偿多少钱需要根据伤者住院天数、本人工资、鉴定时间才能综合计算。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解答满意可以好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你说的问题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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