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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是不会没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私人财产用来还债的。按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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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是不会没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私人财产用来还债的。按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是不会没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私人财产用来还债的。按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后,如果破产程序已经终止并注销登记,则不能购买。在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可以购买。但这种情况对收购方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在注销登记完成后的第二天终止执行职务。但是,除诉讼或仲裁未决外。 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担保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结束后,继续按照破产清算程序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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