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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侵权职责法的限定: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做法本领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
如果是学校方面发现了但是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导致了不良后果的,就需要承担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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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下,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确定:(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外,学生自行留在学校或者自行到校的;(四)发生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的其他事故。【辟谣】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学校必须承担责任吗?真相:不是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中受到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提醒】在学校受伤如何要求赔偿?1、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监护人与学校协商为准。2、一般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受害人遭受的损失金额。可以要求以下赔偿:(1)医疗费用(住院费、治疗费用、药费等);(2)监护人误工费(因照顾子女而造成的工资损失);(3)住院营养补贴(改善营养、伙食);(4)其它经济损失。
如果该生自杀,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学校本身没有过错。 如果系他杀,则应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该生近亲属可在该起刑事案件在法院开庭前向审理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学校亦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另外,如果该生或学校已为该生购买了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则应由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向该生亲属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首先学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已经尽到安全保障职责,那么学校也是有责任的。而那个孩子也是有责任,建议您现在先和学校以及那个同学的家长进行协商这种情况不仅耽误了孩子的学习,而且也给孩子的身体带来伤痛。您应该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难处。另外,您应该给孩子办理了学生险,建议您去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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