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案件为纯民事案件,您孩子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可能要受到学校的相应处罚,学校的处罚只是对内的。不会留下案底。如果对方起诉,...
事发时老师和学校对孩子未尽到应有的管理看护注意义务,伤害事故发生后,老师未将受伤的孩子送医治疗,处置措施不当,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也可以由学校、双方家长共同协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学校予以相应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可向对方小孩的监护人索赔,如果学校存在过错的,学校也应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内)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岁至十八岁)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9人已浏览
2,563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