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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监察程序: 1)监察准备; 2)调查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情况; 3)调查作业现场; 4)提出意见或建议;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责任:(一)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所规定的职责,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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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本规定第二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有下列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之一,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一)超越、滥用法定职权的;(二)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三)适用依据错误的;(四)行政裁量明显不当的;(五)违反法定程序的;(六)未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履行法定职责的;(七)其他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形。前款所称的行政执法行为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是指行政执法行为被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复议机关等有权机关的决定予以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被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情形。
因为施工现场比较混乱复杂非常容易因为质量的事故而引发人员的伤亡,所以设立安全员或者监护人的职位来保证工地各个环节的安全问题。监护人或者安全员的职责就是随时勘察现场各项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安全的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如下:(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教育生产培训,记录安全教育生产培训情况;(三)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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