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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个人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该项工资指的是劳动法中规定的工资及其奖金,属于合法收入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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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时,被安置房屋市场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市场价,用于补足差价的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及第二十一条规定,房屋被征收人将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关于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若安置房屋市场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市价,被征收人应补足差额价款,相应的,被征收房屋价高的,高出部分由房屋征收单位支付给被征收人。
根据两个原则来判定:一要看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二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则要看房屋产权证书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后还是在婚前。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前,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时间在婚,后则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地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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