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搜索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
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工建设的住宅和附属设施。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的手续必须严格按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拆了就对我们有好处,更何况国家也对此有着严格规定。
违章建筑被拆除,程序不合法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以要求赔偿造成的合理损失。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执法机关赔偿非法拆迁。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 (二)非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非法征收和征用财产;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