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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是: 1、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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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明确规定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判断是否为医疗事故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和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有人身伤害的后果;5、因果关系存在于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事故是在安徽-滁州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车辆有做过鉴定吗?鉴定结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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