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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
欠钱没还可以收集其它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证。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 2、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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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关键是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借钱没打欠条,建议通过协商补签欠条。如果不补欠条,由借款合同等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也是可行的。如果一旦产生纠纷,提起诉讼时以上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借钱没打欠条,建议通过协商补签欠条。如果不补欠条,由借款合同等其它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也是可行的。如果一旦产生纠纷,提起诉讼时以上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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