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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交养老保险需要缴纳滞纳金,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
1、有滞纳金。 2、养老保险滞纳金是对不按缴纳期限延期缴纳养老保险施行的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金的一项惩罚警告,是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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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未实现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若要补缴,要加收滞纳金。本金的计算公式为: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 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以2003年1月至7月为例,每月按30天);1月:月缴费额×2‰×30(天)×7个月=1月份滞纳金;2月:月缴费额×2‰×30(天)×6个月=2月份滞纳金;7月:月缴费额×2‰×30(天)×1个月=7月份滞纳金;加收滞纳金总金额=1月份缴费额+2月份至7月份滞纳金。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补缴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补缴1-3月份的滞纳金是从3月份开始计算,补缴3月份的滞纳金从5月开始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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